全校师生员工及校内小区居民:
为了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出入、行驶及停放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在校园内实行机动车辆出入及停放智能管理措施,现将有关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管理依据及方式
根据《黑龙江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经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批准,我校校园露天车辆停车位设立为停车场,在保证学校自有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有偿提供停车服务。
依据《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校园车辆智能门禁系统建设及管理合同》,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哈尔滨迈奇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投资,利用我校现有场地建设智能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并由该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门禁系统管理、维护人员由该公司自行聘任,自负盈亏,学校仅承担门口收费员(兼具保安职责)劳务费,不承担任何用工责任。
该公司与学校保卫处成立校园车辆智能管理联合办公室,保卫处将指派专人协助该公司办理学校校内车辆的注册手续。
二、校内机动车辆管理
(一)校内机动车辆定义:
1、学校所属公务机动车辆。
2、学校正式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及配偶的私家机动车辆。
3、学校聘任人员、外籍教师的私家机动车辆。
4、学校全日制在校(主校区)学生(本科生、研究生)的私家机动车辆。
5、在校内小区购买房屋的非本校职工的私家车辆。
6、经学校同意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机动车辆。
7、给校内商户、食堂长期送货车辆。
8、承租校园小区的住户、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私家车辆。
(二)车牌注册办理范围:
1、学校公用车辆可免费办理车牌注册,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5年。
2、具有驾驶证的学校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名下车辆,经校园车辆智能管理联合办公室审验合格后,办理车牌注册,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2年。
3、具有驾驶证的学校正式职工、离退休职工,本人名下无车辆且驾驶他人车辆的,限注册1台车辆,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申请办理时,要填写驾驶他人车辆承诺书并提供所在单位证明(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南岗校区保卫处公章)。严禁本校职工以驾驶他人车辆为由办理出入及停放车辆权限,学校与乙方将不定期抽查注册后的车辆是否确为职工本人长期使用,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取消其注册车辆免费出入校园的资格,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
4、居住在校内小区的、需要照顾的老龄学校离退休职工,可凭借有效身份证明为其子女(含配偶)名下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限注册1台车辆,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5、具有驾驶证学校外聘人员,可凭学校人事聘任合同和就近月份连续3个月工资发放证明,限注册其名下1台车辆,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6、具有驾驶证的学校全日制在校(主校区)学生,限注册其名下1台车辆,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7、校内小区居民自有机动车辆的住户(含配偶),携带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限注册其名下1台车辆,免收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8、经学校同意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人员的车辆,经审核确认后,限注册其名下一台车辆,并按1200元/年收取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9.承租校内小区居民住房的住户,以及在小区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携带房屋租赁合同、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物业证明等,经审核确认后,限注册其名下1台车辆,并按1800元/年收取停车费,有效期为1年。
(三)车牌注册的申请、审批及管理
1、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申请表》,并按照车辆种类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经校园车辆智能管理联合办公室审验合格后可办理车牌注册。
2、校园车辆智能管理联合办公室应当按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虚假材料及采用欺骗手段办理车牌注册。对违反此项规定的单位纳入校内二级单位(部门)年终考评,对违反此规定的个人将注销其办理注册资格。
3、申请办理车牌注册的驾驶人员应签订《机动车驾驶员维护校园安全协议书》和《车牌注册承诺书》。
4、注册的车牌仅限于申请人在准驾车辆上使用,车辆号牌应与办理的车辆型号相对应。
5、校内公务车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的,纳入校内二级单位(部门)年终考评;其他办理车牌注册的车辆违反校内交通管理规定的,分别给予校内警示告知、注销其办理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外来公务车辆、特种车辆管理
外来公务车辆、特种车辆等按照《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校园车辆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外来车辆一律按照哈尔滨市公安交警部门和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智能门禁管理推进安排
2017年8月1日,哈尔滨迈奇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完成号牌识别门禁系统的建设工作,2017年8月1日至8月15日系统试运行,2017年8月16日开始正式启动收费运行。
四、车辆注册办理地点、程序及时间
车辆所属类别(一):
学校公务车辆、学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车辆、长临工人员车辆、本校职工长期驾驶他人车辆、居住在校内小区职工其子女在外居住的人员车辆。
办理地点:校园车辆智能管理联合办公室1号楼1楼门卫室
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9:00-16:00
车辆所属类别(二):
学校外聘人员车辆、校本部全日制学生车辆、校内小区业主车辆、承租校内小区人员车辆、校内从事经营人员车辆、外来送货车辆。
办理地点:校园车辆智能管理联合办公室1号楼1楼门卫室
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9:00-16:00
特此通知。
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哈尔滨迈奇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