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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校区保卫处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19-03-01点击数:


南岗校区保卫处是主管我校南岗校区安全、保卫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在校党政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下,负责法制与安全教育,预防犯罪,协助侦破案件,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等。

根据以上职能,南岗校区保卫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南岗校区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南岗校区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同上级公安部门做好重大、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三、起草、修订学校南岗校区治安保卫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文件,并贯彻执行。及时调解处理学校南岗校区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南岗校区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四、检查落实南岗校区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南岗校区各单位报请学校审批的报告、请示中涉及的安全问题提出审核意见。

五、开展南岗校区防火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六、负责集体户口及在南岗校区内务工、经商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八、领导和管理安保队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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