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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3-07点击数:

南岗校区各处室、系部:

春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我校教育教学、培训等各项工作步入正轨,随着春季气温回升,因风大物燥导致火灾的不安全因素不断增加,火灾发生几率和扑救难度相应加大。现就南岗校区春季防火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自觉执行二级单位消防责任制;

2.各单位要为所辖区域办公室、会议室、库房等办公场所设立安全责任人,做到安全无死角;

3.教职员工、学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校园;

4.教室、寝室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电线,尤其是严禁把电源拉接到床铺上,严禁使用电炉子、加热棒、电热毯、酒精炉等禁用的违规电热器具;

5.出门前要仔细检查电脑、饮水机、充电器等用电设备是否切断电源;

6.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明火焚烧荒草、树叶、废纸、垃圾等杂物;

7.爱护并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疏散通道严禁堵塞和占用,灭火器严禁挪作他用和故意损坏,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标志,严禁覆盖和遮挡;

8.熟练掌握“四个能力”、“四懂四会”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或报警,配合有关人员进行扑救;

9.严禁在校内公共区域及场所吸烟,违者按《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予以处理;

10.消除火灾隐患,永保校园安全,消防进家园,平安到永远。

南岗校区保卫处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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